2018年第4期
第7届“金经昌中国青年规划师创新论坛” 成...
解析中国城市规划:规划院制度与中国城市规...
城镇开发边界与国家空间治理——划定城镇开发...
“场所空间”与“流动空间”双重视角的“大...
从城市密度分区到空间形态分区:演进与实证
面向“实际服务人口”的特大城市空间规划响...
高铁站区用地开发及其城市中心职能实现程度...
城乡建设用地减量的规划实施机制优化探索——...
区域空间规划的方法和实践初探——从“三生空...
陆海统筹导向下的海岸带空间管制探讨——以厦...
城市更新中的市场主导与政府调控——深圳市城...
基于公租房供应视角的存量空间更新模式研究...
集中式社区服务设施供给的规划理念与方法研...
东南亚区域视野下昆明近代对外通路与空间格...
以居民为核心的人居型历史街区社会变迁及其...
应对挑战:城市规划的自我演化
珠三角区域规划回顾、评价及反思
知识与生态关联视角下的城市空间竞争发展
社会空间视角下苏南乡村城镇化历程与特征分...
山地城镇高密度空间的形成过程与机制研究
建筑日照资源均衡利用的管理方法改进——先南...
传承与创新: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总图编...
基于要素管控思路的生态控制方法在控规中的...
关于城市居住用地分类与弱势群体保护的思考
航空城的空间结构、要素与规划策略研究
大城市“原居安老”的空间措施研究
伪满“新京”规划思想来源研究——兼及城市规...
基于遗产角度的上海里弄建筑现状空间研究
“新常态下的城乡遗产保护与城乡规划” 学...
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转型:理论解析与实践应...
大都市区空间演进的机理研究——“空间-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规划学科知识的演进
世界城市研究转向与中国的世界城市
中西方城市内部居住迁移研究述评
极化&扁平:美国湾区与长三角创新活动空间...
国家战略实施背景下 跨界都市圈空间协同规...
协同发展视角下的首都特大城市地区分圈层空...
城市空间结构与 就业岗位分布差异的定量描...
手机信令数据在城市建成环境评价中的应用——...
源自地理设计的城市规划设计量化分析框架初...
产业遗存再利用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与规划引导
澳门半岛高密度城市微绿空间增量研究
基于多主体需求评估的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类...
第12届中国城市规划学科发展论坛 暨“2015...
城乡历史文化聚落——文化遗产区域整体保护的...
上海大都市地区空间结构优化的政策路径探析...
论现代制造业的生产组织与“城市-区域”空...
中国主要城市公交站点服务范围及其空间特征...
物流项目用地规划建设标准的评价与优化——以...
我国城市空间增长现状剖析及制度反思
2000-2010年特大城市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及演...
交易成本、产权配置与城市空间形态演变——基...
基于能耗视角的我国城市最优规模研究
基于相关性和关联耦合分析的上海市生态环境...
城市绿地建设实施评估方法创新研究——以武汉...
总体城市设计中的高度形态控制方法与途径
基于现象学视角的城市规划设计概念生成框架...
城乡关系视角下城镇密集地区乡村规划演进及...
控规“心结”之解
“从空间扩张到内涵发展的规划思考”笔谈会
基于五个新发展理念对“十三五”空间规划重...
亚洲城市中心区空间结构的四阶原型与演替机...
制度转型中土地租金在建构城市空间中的作用...
网络关系与空间组织:长三角与美国东北部城...
中国城市社会学研究的若干问题
中国城市社会学研究的若干问题
京津冀空间协同发展规划的创新思维
京津冀一体化格局下北京交通发展模式转变的...
城镇化的升级和新型城镇化
中国城市化的几个现实问题:空间扩张、人口...
空间规划协调与多规合一研究:评述与展望
“多规合一”视角下的中国规划体系重构
深圳市城市设计历程回顾与思考
申博官网sunbet申博官网注册 为健康而规划...
城乡规划与公共健康的关系及跨学科研究框架...
也谈规划与设计的介接
以人为本·绿色·留住乡愁 “深度关注人与自...
全球资本体系视角下的中国城市层级体系
单中心还是多中心:北京城市就业次中心研究
经济新常态下的中国城镇化发展模式转型
中国十大城市群差异性及空间结构特征研究
社会变迁视角下 历史文化村落再生的若干思...
海南省空间规划的探索与实践 ——以《海南省...
面向全球城市的 上海文化空间规划编制的思...
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指导下填海造地空间规划设...
城市公共自行车使用活动的时空间特征研究——...
基于可视化SP法的城市道路自行车出行环境评...
中国第一部现代城市规划著作:郑肇经先生《...
区域视角下历史文化资源整体保护与利用研究...
泉州的牌坊布局与城市景观的意义
明清上海地区市镇信仰与市镇空间发展关系初...
第五届 “金经昌中国青年规划师创新论坛” ...
新时期推进城乡规划改革创新的若干思考
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国家空间治理的战略性思考
长三角城市群的空间组织特征与规划取向探讨...
宜居环境建设的省域规划探索——以福建省为例
城市总体布局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政策分析框架...
基于空间聚类分析的杭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
城市更新背景下的创意社区规划:基于创意阶...
以培育知识创新区为导向的城市更新策略——对...
活动视角下建成环境对广州居民通勤效率的影...
“职住平衡”视角下新就业人员的职住空间平...
“群体智慧”引入历史地段规划的进展
新时期历史城区整体性保护的探索——以宁波为...
基于历史城区视角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新常...
西藏城镇传统空间的形态特征及类型研究
另一种“中西合璧”——格罗皮乌斯主持下的华...
走进社区,规划师准备好了吗? ——社区发展...
城市规划中的社会公正议题——社会与空间视角...
我国城市地理学与城市规划近半个世纪的协同...
建设强度分区决策支持研究——以杭州市为例
控规调整的评价研究——基于调整结果和决策过...
城市规划视角下的战术城市主义研究
基于城市治理的中国城市战略规划解析与转型
资本、权力与空间的生产——珠三角战略地区发...
网络空间与创新驱动视角下杭州转型发展的空...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传统开发区社会化转型的理...
产城融合研究:回顾与新探
基于气象和GIS技术的北京中心城区通风廊道...
超越城市行政边界的都市经济区划分:先发国...
人居型世界遗产保护规划探索——以平遥古城为...
武汉“多规合一” 20年的探索与实践
新时期大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与开发研究——以常...
第13届中国城市规划学科发展论坛 暨“2016...
“人居三”对城市规划学科的未来发展指向
中国城乡统筹规划的宏观分析——城乡均衡发展...
论城乡关系的历史演进及我国先发地区的政策...
制度变迁视角下我国城市设计实施的理论路径...
城市规划评价的类型与基本范畴:文献评述及...
老年视角下 社区服务设施布局适宜性研究——...
武汉都市区制造业空间演化特征、机理及引导...
上海城市生活中心体系的识别与评估
国外城市空间公共性评价研究及其对中国的借...
国外城市空间公共性评价研究及其对中国的借...
厦门城市景观风貌塑造的规划管控方法研究
城市特色街区的内涵及规划策略——以芜湖市为...
特色活力区建设——城市更新的一个重要策略
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历程、方法与实践——...
“如何实现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衔接统筹”学术...
现代城市规划理论探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
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新时期城市总体规划成...
关于上海构建“两规融合、多规合一”空间规...
上海2040:以规划组织编制方式转型探索提升...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的演变与思考
关于规划与复杂性的反思
上海中心城区的职住空间匹配及其演化特征研...
基于绿色发展的城市发展质量评价研究——以江...
杭州特色小镇群体特征研究
特大城市边缘区空间演化机制与对策的实例剖...
近代上海城市公共娱乐空间结构演化过程及其...
宗族化乡村社会结构的空间表征:潮汕地区传...
历史街区保护研究评述、技术方法与关键问题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创新与探索” ...
“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内涵与评价指标体系建...
长江沿岸港口城市网络结构——基于航运服务业...
新时期中国开发区流动人口集聚与再流动研究
城市化进程中的“村改居”社区规划设计优化...
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机制的改革探索
重庆市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实践
TOD视角下铁路客运站点周边地区精细化规划...
从静态蓝图到动态智能规则: 城市设计数字...
街道设计导则创新与规划转型思考
开放空间及周边的风环境历史变化分析——以南...
区域小城镇发展的分类评估与空间格局特征研...
快速城镇化地区乡村振兴路径探析——以江苏苏...
已消失历史遗迹的价值认识、甄别方法及再利...
《城市生态学新发展》:解读、评析与思考
论新时代城市规划及其生态理性内核
城市化欠发达地区的城乡统筹规划:乡村非农...
论新时代城市规划及其生态理性内核
新时期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框架与方法 ...
西南地区历史城镇社会网络保护评价探索研究
容积率奖励与转移的规划制度与交易机制探析...
趋近正义的城市绿色空间规划途径探讨
新时期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变革的实践特征与思...
探索“分层、分类、分级”的控规制度改革与...
大都市区绿道选线规划与建设策略研究——以上...
深圳市2010—2016年城市更新活动的实施效果...
市县两级空间协同发展的规划探索——以洛阳为...
信息流视角下长三角城市群空间组织辨析及其...
西周以后规整矩形平面城池的使用与推广
第一届 “金经昌中国青年规划师创新论坛”...
全球化2.0时期的城市发展 ——2008年后西方城...
论城乡规划学学科生命力
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发展机制 ——政府推动城...
启动科技支撑,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区域...
哈尔滨2030预规划低碳导向方案调整研究
史学流变下的中国园林史研究
大棋局: 厦门空间战略的区域视角
1843年以来黄浦江滨水空间 变迁与产业发展...
我国大规模新城区开发及其影响研究
由“产城互促”到“产城融合” ——深圳市产...
面向低碳交通的城市空间结构:理论、模式与...
知识与生态关联视角下的城市空间演化发展
城市空间结构的环境绩效:进展与思考
基于规划决策的多尺度城市绿地空间分析
城市交通方式竞争态势及来自生态学的理论启...
公共自行车系统影响下居民出行的变化与机制...
从城市公共空间与建筑的耦合关系论城市公共...
基于室外风环境与 热舒适度的城市设计改...
城市更新的“进行性”规划方法研究
提篮桥街区中以联合城市设计教学体验
历史文化名城制度30年背景下城市文化遗产管...
新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历史分期问题研究
论城乡文化遗产保护的权利关系及制度建设
城市危机:特征、影响变量及表现剖析——基于...
基于村庄集体土地开发的农村城市化模式研究...
中部欠发达地区城镇化特征、机制及若干探讨...
开发区导向的中国特色“边缘城市”的发展
溯本逐源: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问题探讨——转...
低生活成本住区商业服务设施配置实证分析与...
决策效能指向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改革
城市空间对洪涝灾害的影响、风险评估及减灾...
城市总体规划层面中小运量新交通系统的规划...
轨道交通站地区宜步行环境及影响因素分析——...
美国规划教育发展历程回顾及对中国规划教育...
宫殿主导还是宗庙主导——三代、秦、汉都城庙...
中国统筹城乡发展的系统架构与实施路径
城乡统筹发展:城市整体规划与乡村自治发展
城乡统筹规划实施的二元土地困境:基于产权...
城乡统筹规划:政策支持与制度创新
论基于生态文明的新型城镇化
论中国独特的城镇化道路
城镇化率首次超过50%的国际现象观察——兼论...
“新区域主义”下城镇空间发展的规划协调机...
行动规划·制度设计·政策支持——深圳近10年城...
全球创新型城市的基本特征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基于控规层面下的CBD地下空间开发控制探讨—...
论地下空间的城市空间属性及本质意义
基于地理信息建模的规划设计方法探索——以城...
范型转变临界点下的“三线城市”建设规划实...
西方城市规划评估的研究述评
国外城市史与城市规划史比较研究:异同与交...
“人口流动” 视角的城镇化及政策议题
我国城市人口城镇化与 土地城镇化失调特征...
“新型城镇化”概念内涵、目标内容、规划策...
可持续性导向的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
从GDP到HDI:低碳发展研究剖析与展望
可持续城市理论的概念模型 辨析:基于“目...
从日、韩低碳型生态城市探讨相关生态城规划...
城镇建成区概念与界定方法体系研究 ——以浙...
特大城市多中心空间结构的交通绩效检验——上...
上海市属创意产业园区的 发展历程与总体空...
大型商业中心开发的空间影响分析 ——以上海...
公共空间视角下的 社区规划实施评价——基于...
重启内生发展道路:乡镇企业在苏南小城镇发...
特大城市地区外围城镇规划研究 ——以京东地...
“苏联规划”在中国: 历史回溯与启示
新型城镇化与城市规划
“中等收入陷阱”之“惑”与城镇化战略新思...
智慧生态城市规划建设基本理论探讨
产权制度视角下的划拨工业用地更新:以上海...
半城市化地区的工业化与土地利用:基于我国...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探讨——以玉树灾后重建...
公共健康与城乡规划——健康影响评估及城乡规...
大城市老年人的空间分布模式与发展趋势研究...
从技术创新到制度创新: 河源、云浮、广州...
情景规划方法的理论探源、行动框架及其应用...
基于多元利益主体诉求的情景规划——以酒(泉...
城市化中后期城市中心的功能转型与空间重构...
武汉市历史文化遗产动态保护的规划实践探索
对内城住区更新中参与主体生产关系转变的透...
基于眺望评价模型的城市整体景观形象研究——...
基于日常服务设施步行者使用特征的社区可步...
新型城镇化座谈会发言摘要
思考与转型
对当前“重建古城”风潮的解读与建言
避免城市规划过度标准化
论城市转型的三大主题:科学、文明与生态
城乡统筹发展规划中的 土地经济租金、“乡...
城镇化质量的 指数型评价体系研究——基...
京津冀城市群的功能联系及其复杂网络演化
扩展领域中的城市设计与理论
上海市空间扩展与公路网规划的协调性研究
城市通勤时耗的空间结构影响因素——基于文献...
城市规划在产业空间移位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
国外应用城市模型发展回顾与新型空间政策模...
武汉重点功能区规划编制与实施一体化模式研...
结合棕地治理与改造的规划编制研究——以株洲...
绿地资源及评价体系研究与探讨
中国古代都城宗庙设置及其与朝寝关系的变迁...
《中国城镇化道路、模式与政策》研究报告综...
2000年以来美国城市的经济转型及重新工业化
长三角地区和长江中游地区的城市体系比较研...
2000-2010年广东区域非均衡发展趋势及思考
基于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法则的武汉2049发展...
老城中心区的发展演替及动力机制研究——以上...
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方法的主要问题及其思考
从理想蓝图到动态规划——厦门市30年城市规划...
城市基本生态控制区规划控制方法——以广州市...
对我国同城化规划实施的思考——以《广佛同城...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研究——以中原某市农...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研究——以中原某市农...
空间句法在大尺度城市设计中的运用
大都市多元开放空间对宜居生活的保障 ——德...
理查德·鲍立克与现代城市规划在中国的传播
“和谐城市”规划理论模型
“城市开发边界”政策与国家的空间治理
探索“新城”的中国化之路——上海市郊新城规...
基于GIS的中国城市群发育格局识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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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容积率(EAR):高密度环境下城市再开...
城市空间扩展与城市热环境的量化研究——以武...
接驳城市轨道交通的社区公交研究——以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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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的空间与界面特征对步行者停留活动的...
中国古代都城产业空间格局特点及影响机制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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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金经昌中国青年规划师创新论坛 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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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乡土中国:审视城市时代农村发展的困境与...
生态文明视阈下水城共生理论框架与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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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城镇化还是体力城镇化 ——对中国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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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社区的规划协作机制研究——以广州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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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价值提升的严寒地区村镇庭院优化策略
城市水系统弹性研究进展
区域弹性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进展
城市增长边界实施评估: 分析框架及其在北...
“大邑”的营造——先秦、秦及西汉都城规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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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与理论的移植——外国专家在香港的殖民主...
“城市设计与实践”座谈会发言摘要
“大数据热背后的冷思考”学术笔谈会
基于城市建设状况的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及其方...
从“多规合一”到空间规划体系重构
从“三旧改造”到城市更新——广州市成立城市...
基于生态网络规划的生态红线划定研究——以安...
基于行为特征的住区模式与低碳效应关系研究...
收缩城市研究综述
基于手机信令数据的上海市不同等级商业中心...
基于时空间行为的城市生活圈规划研究——以北...
基于公共交通智能卡数据的城市研究综述
长江经济带区域经济空间重塑研究
重塑上海交通的路径选择与发展策略——公共交...
上海市以功能布局优化带动空间布局优化的研...
乡村治理视角下半城镇化地区的农村工业化——...
城乡统筹视角下都市边缘区的农民、农地与村...
协调多产权主体利益的改造更新规划实践——以...
中国古代“聚合型”都城的演变与退隐
第四届 “金经昌中国青年规划师创新论坛” ...
包容性语境下的规划价值重塑及学科转型
再议上海市中心城区公共绿地分布的社会绩效...
基于绩效的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及其方法
杭州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与实施研究
论人口流动影响下的城镇体系发展与治理策略
基于韧性城市理论的灾害防治研究回顾与展望
广州地区街道微气候模拟及改善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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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中国特色历史城市的价值认识及保护要义” 学术笔谈会
作者  本刊编辑部
摘要  [编者按] 中国的历史城市保护经历了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到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体系,到重点转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多层次体系三个阶段,保护制度逐步完善。今天又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17年9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批复,特别指出要“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老城不能再拆”等意见。近年来,上海市也提出要以城市更新的全新理念推进旧区改造工作,实现从“拆改留并举,以拆为主”,到“留改拆并举,以保护保留为主”的转型。这些均对中国历史城市的保护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本刊编辑部组织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历史城市的价值认识及保护要义”为主题的学术笔谈。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针对新时代中国历史城市的特点、价值、保护理念、保护方法、保护制度等核心问题进行讨论。张松(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依法确保在城市规划中实现“保护优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立的“保护优先”方针,在十九大报告中得到进一步强化。十九大报告指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在这里,需要提醒城市规划师的是,“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构成城市环境生态的街道、街坊、建筑也是一个活的生命体(living entity)。因此,在城市建成环境规划和宜人环境营造方面,同样需要树立“保护优先”的基本理念。这些年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一直是城市规划管理中的短板,除了地方政府为了短期利益对旧城采取“大拆大建”改造方式外,在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过程中一直未能形成“保护优先”的有效管控机制,历史城区整体保护的理念在规划管理环节难以落实的现象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在进入存量规划的新时代,必须从制度层面依法确保“保护优先”的方针和“以保留保护为主”规划管理理念得到贯彻落实,同时积极推进以居民为主体多种模式的保护与更新规划的有序实施,在历史风貌保护和城市特色塑造方面,着力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法制化进程。这里所说的依法确保的“法”,主要指的是《城乡规划法》和地方的城乡规划条例,并不是《文物保护法》,作为文物保护方式的点状保护,难以为城市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发挥更大的作用。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保护,首先需要在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中得到强化。英、法、美等国在1960年代即在城市规划法律中确立了历史保护的优先地位或者是保护规划高于其他任何规划的前置措施。因此,才保证了城市在不同的发展时期都能够保持和提升历史性场所的景观特征和文脉特色。显然,在我国的城市规划实践中,需要通过完善法规制度,将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城市管理体系之中。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人文环境是一个有机统一体,是人类社会历史在现在和未来的连接体,也是城市生产、生活和生态之间平衡或融合所形成的肌理和生境。作为整体的人工环境(建成环境),作为文化生态斑块的城市空间,也是一种真正的栖息地(a genuine habitat),需要切实保护修复和维护管理。城市生态环境不仅仅是绿地、树木和河道,而是包含建筑、街道和社区环境在内一个“整体”。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城市生态就是不同社会阶层人的生活状态(living conditions)。正如简·雅各布斯许多年前就已经指出的,历史地区和历史街道是城市多样性的发动机,也是各种新思想和新企业的孵化器,保护和改善历史地区可以为经济发展创造机会,保持场所的活力,促进城市的繁荣。美好生活是新时代的主要目标,而美好的人居环境恰恰是创造美好生活的基本前提。美好宜人的环境需要建设,更需要精心的维护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需要高度关注那些看似破旧、却充满希冀的历史地区及其他建成环境,必须通过整体保护、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等具体措施,尽快实施抢救性保护与活化利用,并将建成环境保护改善,作为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具体实事工程放在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把它作为战略任务执行起来。不可否认,由于一些城市的历史地区年久失修、设施落后陈旧,不少居民并不愿意继续居住其中,这也是因为过去旧区改造政策所导致的僵局,要么破旧不堪、要么拆迁搬光。如何在保留原住居民的同时改善历史地区的环境条件,确实需要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制度设计的合理,应当可以让愿意继续居住的居民留下,让不愿意在老旧住区生活的人们得到妥善安置。存量规划不仅仅是土地资源精细化管理的问题,应当包括建筑等存量资本在内的统筹规划,让老旧社区恢复活力,成为真正的适宜人居的生活家园,需要持续不断地努力和全体居民的积极参与。如何让不适应现代生活的老旧建筑重新得到合理再利用,发展创造新的商机;如何通过提升建成环境的品质,为城市不动产保值增值,让市民保持稳定和谐的生活;这些具体事务应当是每个城市政府的职责所在。而且,促进不同形式环境空间的共存、共生、共荣,营造环境友好的人居环境,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未来方向。张广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老城不能再拆了!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城市是历史文化发展的载体,每个时代都在城市中留下自己的痕迹。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同时历史城市原有的特色正在丧失。多年来,部分地方政府缺乏对历史城市,特别是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定期维护和必要投入,使得古城内的基础设施水平迟迟得不到改善,传统房屋疏于修缮,加上人口膨胀、居住拥挤、私搭乱建、采光、通风、取暖等基本生活条件无法满足,道路狭窄,机动车交通不便,居民无力维修自家房屋,更无心维护传统公共空间,导致历史城区、历史街区的整体环境日益恶化,居民生活按照现代化的标准有较大的差距。本应成为优秀传统文化代表的古城及历史文化街区,却成为了“脏乱差、落后”的代名词而受到大家的诟病。在这样的背景下,1990年代开始一直持续至今的“旧城改造”运动往往被视为改善居民生活、改变城市面貌的“民生工程”。就旧城改造的方式来看,拆除重建比有机更新从经济上更合算,时间更短,效率更高,省去做细致工作的麻烦,因而拆旧建新、整体搬迁等方式使得居民从低矮、狭窄的老房子搬进宽敞明亮的新家园,城市旧貌换新颜,得到了古城内大部分居民的支持和拥护,也因有利可图而深得政府和开发商的青睐。但是古城内的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因此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其损失是不可估量和无法弥补的。历史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建筑都是饱含历史信息的资源,是历史的“活化石”,对待历史文化遗存,要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有的历史城区中不恰当地拓宽马路,突破规划的控制高度,破坏古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使城市失去个性,失去了历史文化名城的应有品质。一些地方仍热衷于造假古董,搞仿古一条街,不惜拆掉真文物、真街区,还错把这当成名城保护。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正定古城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秉持正确的古城保护理念,即切实保护好其历史文化价值。2012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63号)中重申:“一、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不得擅自拆除、迁移。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村镇,要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不得擅自拆除。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不得擅自在原址重建、复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是历史文化遗产体系的一部分,所以它依然有保护真实性的要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城区的真实性除所在地区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之外,还包括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传统文化等。它们的真实性体现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有的明确,有的含糊,可以说不同位置、不同类型历史信息的含量是不同的,我们可以根据其含量决定其利用的强度,这样来减少对固有历史信息的破坏。现在通行的再造古街只强调了经济效益、旅游效益,并非保护的初衷。现在一些古城中成片拆除、全迁居民另建仿古街,这不是名城保护,也不是棚户区改造的正确方法。历史文化街区中全部都是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并不多,但是留的多一些,文化价值就高一些。改造和新建的大多是重建了外形,丢失了内涵,若再成片的拆除又丢了人气,文化传承也无从说起。当下评论历史街区的成败,往往关心的是经济效益、商业效益,如锦里,旅游很吸引人,这些活动城市中也是有必要的,但不要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混为一谈。平地起家,只要商业繁荣、旅游兴旺也就无可厚非,但不要毁了真的历史文化街区、真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我国古代城市常常遵循传统规划理念,至今,一些古城依然保持了传统城市格局。历史城市的保护,就是要延续空间的连续性,让城市在传统空间结构的基础上有机生长,呈现从过去到现在的历时状态,同时保持其文化特色,一个地方的特性只有通过真实的、深层的和自然的形式才能得以展现。而不是靠简单的“打造”,就能生发出一座具有历史韵味的古城。历史古城的风貌,是需要有历史背景和文化底蕴作为支柱。今天,对历史、空间的维度是无法再造的!张杰(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从遗产网络再认识中国古代城市的价值与特色对中国特色历史城市的价值的认识,首先要把握中国历史发展大的脉络,并把这一进程放到人类文明与世界历史发展中加以考察。任何一个城市的特色与价值都与这一背景息息相关,并成为这一大脉络与进程具体的组成部分。中国古代以农耕文明为根基,农业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都领先于世界。作为农耕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城邑不但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主要象征,而且在促进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取得了辉煌成就。首先,中国幅员辽阔,在大一统的政治制度下形成了层级分明、国野一体的、以城邑为核心的聚落网络体系。这与西方城邦制度下出现的城市有着本质的不同。这种宏大的聚落体系源于中国特殊的地理环境。早在夏朝,大禹治水就对以中原地区为核心的辽阔国土进行了水土勘察。《尚书·夏书》已有“九州攸同,四隩既宅”的记载。《周礼·职方氏》更负“辨九州岛之国”之责。国家层面的聚落体系在三代时期主要是以“礼制”得以维系的,秦汉以后则由更加完善的中央集权统一掌控。比如历代都会在畿辅地区建立以京师为核心的城镇网络,而各府城与其管辖的县城在军事、经济等方面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这样的城邑体系中,每一个具体的城邑又与其周边的农村地区在各方面互为依存,并构成完整的聚落网络文化景观。比如长江下游地区的城镇就与其周边的塘浦、圩田、溇港农业村落构成了一个完整体系。第二,中国古代的城邑网络受到重要水陆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在水陆交通要冲上发展出很多重要的城市。自秦始皇推行“车同轨,书同文”的改革后,更出现了很多载入人类史册的、伟大的水路交通工程,它们在很长的时间内极大地促进了沿线的农业发展与城邑建设与地域间的文化交流。比如京杭大运河沿线地区的城镇体系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第三,特殊的地理条件使中国古代的农业重心处于以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为主的地域,北部为草原游牧地区,而东南沿海漫长的海岸线又为我们的先人开发和利用海洋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中国古代的农耕文明是就是在多种经济模式与文化的摩擦、碰撞和交流之中发展壮大的。万里长城防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既维护了农耕与游牧交错地带的安宁,也促进了沿线地区的土地开垦与城镇的发展。北京、大同、西安等这些重要的城市都与长城防御体系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它们是中国古代北部东西走向的城镇体系网络的重要支点。另外,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中原地区向边缘地区的扩展也带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城邑关塞的建设,促进了民族融合、地方经济与文化发展,如湖南凤凰县的区域防御体系中的众多城邑村落。第四,通过陆上、海上丝绸之路与世界其他地区与文明的深入交流是很多中国古代城邑的突出特点,也反映了中国城市的包容与开放。这些城市的发展促进了不同文明之间的和平与交流。如果说,汉唐长安城基于丝绸之路的建立而贯通了中西文化的交流,那么元、明、清三代的北京城在正好处在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游猎文明的交点上,而隋唐东都洛阳的设置则解决了南北物资转运与海上丝路的联系问题。近年来,关联性已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中系列遗产类型的重要理论基础,而这种关联性普遍存在于中国古代城邑网络中。从关联或网络的观点出发,我们会对我国现有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以及农业遗产、工业文化景观、单体文物等的价值有一个新的认识。比如,泉州古城与位于十几公里之外海湾地区的石湖码头、六胜塔等就构成了古泉州刺桐城在宋元时期作为东方第一大港的历史见证。随着遗产保护进入新的时代,以关联性的视角认识和挖掘中国古代城市更深层次的历史价值必将把中国特色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李锦生(山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中产权复杂性的认识历史文化街区是构成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在我国大多数历史名城中的历史城区面貌全非的情况下,历史街区、片区和片段更显得尤为重要。但实际上,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建筑更新、环境改善,并不只是简单地执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历史街区中保存的历史文化遗存和历史建筑的数量和质量各不相同,同时还需要面对复杂的产权人、使用者、租用者,面对复杂的产权分割,有人有能力修缮,有人暂时还没有能力修缮等。面对这些错综复杂的问题,政府出资对历史建筑进行维修的善意,还常常得不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在平遥古城,这些年省里、县里都拿出了一些维修资金,用于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修缮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平遥古城的历史街区比较完整,历史建筑总体质量好,建筑本身的修缮技术难度不大,建筑空间布局清晰,所以工程难度不大。再加上这些年来城市规划局在培训地方建筑工匠、抢救建筑施工技艺等方面做了很多实践,工程技术上不存在问题。但是,在几年的历史建筑修缮过程中,复杂的社会问题往往使政府的维修工作难以进行,为数不多的政府补贴花不出去,主要是涉及到复杂的产权问题和产权状况。我们国家1950年代有过若干次地方政府对私有房屋实施“经租”,租为国有,然后再安排或者租给没有住房的城市居民,以解决共和国成立之初人民群众住房困难的问题。把房子多的人的房拿出一部分或大部分租给无房户,实现了居者有其屋。这就是1956年1月中央提出的《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到了1966年,不少城市经租房产权被定为全民所有,这就是后来的公产房。1982年,城建环保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抓好落实私房政策工作的意见》,指出积极做好代管房产的清理工作:如产权人或合法继续人提出发还产权要求,要及时查清产权归属;对继续代管的房产,管理单位要做好维修保养,不要轻易拆除;如国家建设征用,应按质论价予以补偿,房款交房管部门代存银行。但实际情况是,不少房屋无法归还原产权人,因为几十年过去了,原产权人拿不出原产权证明,有些房屋有历史购买契约,但不少房屋只是在居住,这就是历史文化街区产权房屋的复杂性。而这种复杂性不是按院、按独栋建筑划分的,常常是一栋三间房的房子,可能其中两间是私产、一间是公产或另一产权人,这给今天按栋进行建筑维修带来很多困难。有的房屋有人居住,有的长期闲置,甚至产权人长期在外地,无法统一意见进行实施。历史街区建筑修缮工作的开展,可以算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最有效的实施,是真正抢救维修历史建筑、改善人居的好政策。但产权状况的复杂性是制定保护规划时没有想到的。1987年至1989年我在负责平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中,我们用了1年的时间调查了古城的所有建筑,可以说做到对60余万m2的建筑了如指掌,逐栋地实地调查了每一栋建筑的质量、价值、特色,查阅了所有建筑的档案,并将每一栋建筑的产权状况落在了图纸上,工作量非常巨大。在30年前的那个年代,保护规划就提出了政府对老房子维修实施补贴、税收减免等有关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保护规划也提出了老房子增加卫生间、厨房等设施的改造标准图样。但是,当时编制保护规划时仍然没有想到老房子的维修改造是如此复杂。在山西其它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改善也出现类似实施中的难题,而且每个城市的具体问题各不相同,产权问题或者说这种产权空间划分也是国际少有的。反思各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大都对产权复杂性问题研究不够,所以规划实施出现偏差或者难以实施。对这个问题,我们仍然在探索,希望今后有更多的经验分享给大家。王鲁民(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要系统性地保护城市历史遗产得益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人的文化自信与日俱增,对自己的过往更加珍重,城市历史要素的保有也获得了更多的关注。在既有的城市历史遗存保护工作的框架中,对历史风貌的理解往往是狭义的,多指向以传统方式构建的环境。近年来,这种情况有些许改变,但总体上看,历史风貌的保护等同于文物保护、保护对象在城市景观系统中以偶然的方式存在的状态没有大变。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城市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明确了既有的城市建设历史遗存保护的定位应作某种程度的改变,把历史环境的保护与地域认同、文化认同更加直接地、系统地联系在一起。在此框架下,历史不再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遥远过往,而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一点一滴,历史环境保护不仅是历史文化名城等要特意关注的工作,也是所有城市都应认真操持的任务。城市是一个在时间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复杂物质系统。特定的积累过程,其实是城市特色的最重要方面,也是城市最动人的内容。在城市历史遗存保护工作诉诸“乡愁”感受呼唤,也就是诉诸环境的情感记忆时,对于大多数城市,相对系统地、有选择地保护各个时期的建成遗存,并使其成为城市景观系统建构的积极要素,应该是新时代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保护建设遗存并使其在城市景观系统中合理地呈现是城市特色形成、城市居民地域和文化认同感建构的基本途径,也是文化自信的具体表现。这里,“系统性”地保护城市的历史也许是新时代城市价值体现的起点。系统性保护要求不仅关注个别的具有较高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单体或者地段的保有,还要关注这些东西之所以存在的文化逻辑和相关环境的保有,着力于保留城市建构遗存的历史连续性,持有与“乡愁”对应的环境整体,这对于仍在大尺度地经历着快速变迁的当今中国城市尤为重要。当然,这并不是要求城市停留在原处不变,而是要实现城市景观系统的有序转变,要既有的建设成果积极地参与新城市的建构。在保有历史环境时当然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问题,要合理地确定保护对象与保护所涉及的空间范围。对于与现实生活要求并不相匹配的历史建筑、历史环境,遗产的活化是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在保有其风貌的同时,满足现代生活的文化与物质要求,使其成为城市功能运行更有机的部分,实现文化的延续并造成新的文化样式,是新时代历史文化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要历史环境在城市景观系统中扮演积极的角色,是保护工作的要义之一,但这种呈现应该是合乎生活逻辑与文化价值判定的呈现。历史要素的呈现要服从于现代城市总体景观价值系统的建构,要结合历史遗存的历史地位、价值担当和文化意义,合理地确定其在当下城市景观系统中的地位及其出场方式。新时代的城市历史遗产的保护,不仅要求规划的编制者有更好的文化素养,更要依赖于扎实的调查和针对性的、深入细致的对地方历史及保护对象的研究。只有如此才能避免目前在历史环境处理中存在的抹杀历史、乱贴标签、望文生义、秩序倒错、铜臭弥漫的乱象。新时代的城市历史遗产的保护,期望的是在合理的文化意义阐发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技术手段,使历史环境成为城市优雅气质和文明生活形成的内在要件。吴庆洲(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保护古城水系,借鉴防涝经验在近现代的城市建设中,对古城的水系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护城河和城墙因无防卫需求,往往河被填,城被拆。古代极为重视的“城池”也就此销声匿迹。而城池是古城最重要的特色之一,无论是军事上,文化上和城市景观上都是如此。城市水系是古城的重要基础设施,有供水、交通运输、溉田灌圃和水产养殖、军事防御、排水排洪、调蓄洪水、防火、躲避风波、造园绿化和水上娱乐、改善城市环境十大功用,被誉为“古城之血脉”。令人惊异的是,具有多种功用的城市水系对城市的价值,与血脉对人体的价值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城市水系的十大功用中,排水排洪和调蓄洪水二大功用对防止城市涝灾至关重要。中国当代暴雨后城市涝灾极为常见,主要原因有:①城市建设填占或挤占行洪河道,使江河洪水位升高,使排水困难而增加内涝风险;②填占城市河、湖等水体、洼地,使城市水系缺少调蓄功能。我国古城的水系,由城内外的壕池、河渠、湖泊、池塘组成,具有供水、排水排洪、调蓄洪水等十大功用。可惜的是,古人留下的宝贵遗产,未被近现代的中国人所重视。随着公路、铁路的兴建,使城市水系在交通运输上的地位大大下降,加上近现代城池的防卫功能已不重要,填护城河、填水渠、填湖池已成为近现代城市建设之风。城市无水体,不仅环境、景观无特色、无风韵,城市小气候恶化,更糟糕的是,遇暴雨或久雨,街道成河,汽车熄火,交通受阻,商铺进水,成为从南至北的另类城市景观,少有例外。近现代填占城市水体的例子俯拾皆是。较典型的有成都市填掉1000多个池塘,1958年填掉了唐代始建、有1000多年历史的内金水河,以至在1983年“8·17”大洪水中造成严重损失。武汉市也是典型例子。20世纪中叶,武汉市拥有水面6.67hm2以上的湖泊300多个。由于历史上围湖造田,填湖建厂,填湖开发,湖泊水面锐减。解放初,市内湖泊仍达百个。后来,玻璃荡子、小东湖、茶叶港、都司湖等8个湖泊完全填没,现只剩湖泊27个。幸存的湖泊,容量也正急剧萎缩。武汉市在汛期常因暴雨而产生严重内涝,市内水体锐减是主要原因。防止现代城市暴雨后涝灾的减灾措施有:①加强市区行洪江河水道的规划和管理,立法严禁侵占和填塞;②保护市区湖池洼地以调蓄暴雨洪水,减少内涝灾害;③保护古城原有水系,使它继续发挥调洪排涝作用。赣州古城保留了宋代建设的福寿沟,使旧城区不受暴雨后涝灾的威胁。2010年夏季,中国许多大中城市在暴雨后街道成河,内涝成灾,而赣州城却安然无恙,其古城墙外御江河洪水,其城内福寿沟排水排洪系统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赣州百姓得以安居乐业。随着全球人口的增多,人类对土地、森林、水、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整个地球的环境在恶化,灾害愈演愈烈。现代城市内涝灾害的剧化与多种因素相关,与古城水系防内涝相比较,可以看出,古城水系用河渠为城市排水干渠,密度达1-8.3km/km2,行洪断面达28-374.28m2,水系调蓄能力巨大,管理良好。现代城市以暗渠和管道排水,本身行洪断面小,调蓄能力小,加上管理不善,水管内沉积物多,再加上城内河、湖、池、洼地被填占,地面下沉等诸多因素,内涝灾害是难以避免的。借鉴古代经验,从根本上改变现代城市的排水系统和增大调蓄容量,加强管理清淤,才能防止暴雨后城市内涝灾害。何依(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历史城区保护价值的重新认识 历史城区的概念来自两方面,一是缘于人们对明清古城的空间认知,一个由城墙所围合的具体范围,一种关于城内的集体记忆;二是保护规划,历史城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空间层次,指“城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面貌的地区”,其中古城是主要的核心载体。在近代炮火兴起之前,城墙是一种世界性的聚落现象,城市发展长期被禁锢在城墙之内,各项功能都在不变的城墙中进行着分化、协作、交流。尽管大多数城市的城墙最终都巳消失,但城市空间秩序却在这个“容器”中凝结并自成一体,保持着封闭紧凑的形态和统一的历史风貌,与外部的城市大相径庭。因此,古城在现代城市空间中仍然是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的部分,老城区或旧城区是一座城市的来龙去脉,历史记忆“比文字记载更公开,比乡间分散的手制品更瞩目(芒福德语)”。本次笔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历史城市的价值认识及保护要义”为题,其中“新时代”是前题条件,结合1982年设立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定来讨论新时代,新旧之间仅仅隔着35年。然而,当我们再一次面对历史城区时,此城已非彼城,经历了大规模旧城改造之后,在一个零散化的历史环境中,历史城区的价值认识及保护要义都将面临着重新思考。一是整体性的研判。中国的历史城市长期在一个封建大国中营建,在儒家礼制的约束下,将城市空间固化为一定的标准模式,尽管受到不同地域文化的影响,但在原型意义上都有一个不变的“宗”。保罗·惠特利(Paul Wheatley)在他的《四方之极》中将这个“宗”视为一种礼仪体制,它构成了城市空间内在秩序与整体意义,其中衙署作为原点,控制大街的生长及方向,大街又规定了作为出入口的城门,衙署、大街、城门相互关联为一个整体。面对当代城市建设对历史环境完整性带来的破坏,判断一座“城”是否整体存在,不完全取决于历史要素的规模与数量,还关系到历史原型的存在与否,包括历史中心、轴线、边界等结构性要素及相互关系。我国许多城市的历史街区,虽有一定的空间规模和遗存数量,但由于不含有历史原型,所以不具备历史意义上的“城”,仅仅是作为历史环境的局部存在。而一些城市的旧城区,并没有大面积的历史街区,却有明确的历史轴线和街巷网络,没有城墙,却有清晰可辨的城界,且老城中心依旧是城市空间定位的重要依据,作为“历史城区”仍然具有整体保护价值。所以,当我们面对一座碎片化的历史城区时,整体性保护的意义不在于“全部保护”,而是通过关联保护,来建构一座城市的历史原型和空间逻辑。二是原真性的研判。这是一个在遗产保护领域中争议不断的概念,核心问题指向时间维度,即历史的初始状态和历史的当下状态。中国的历史城市以木构建筑为主,落架重建成为一种周期性,原真性是一个复杂交错的现象。同样,在城市上建设城市的往复过程中,城墙最终会回填护城河并改造成宽阔的环城街道;街巷是沿着河道生长出来的,今天的马路是填河拓宽“加粗”的结果;古代衙署被县政府取代,但城市中心的位置并没有改变。这种以维持历史结构为前提所进行的建设性活动,延续了“初始状态”的位置、边界和形态,使“当下状态”仍然具有历史文本的意义。因此,在新旧交替中,“历史”不仅是初始要素(城墙),也包括了替换要素(环城马路), “历史的在场性”使替换要素成为过程中的原真性。所以,当我们面对一座极少建筑遗存的历史城区时,原真性保护的意义不在于“整体复建”,而是通过形态控制,来强化一座城市的历史原型和空间逻辑。整体性与原真性是建筑遗产价值的两个核心概念,针对历史城区则有不同的解读:首先整体性不等于全部,其次原真性也不完全指初始状态。由于发展模式及保护意识所致,我国历史城区与西方传统意义上的古城有着显著差别,尤其是经历了大规模旧城改造后,很少有实物完整的历史城区。所以,迫切需要我们重新认识保护价值,探索传统与现代并行、保护与发展并重的方法,使历史文脉在一座“城”中延续下去。邵甬(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中国世界遗产城市的价值及其保护与发展的借鉴意义在中国众多的历史城市中,平遥古城、丽江古城、澳门历史城区和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陆续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它们不仅拥有特色鲜明的城市景观,更因为其所蕴含的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而具有“突出普遍价值”,体现出先民们在追求和谐理想的人居环境方面所作的不懈努力,以及表现出来的东方智慧,为现代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借鉴经验。1. 中国世界遗产城市的价值(1)东方的哲学思想“礼制中庸”的建城思想和“天人合一”的人居理念在中国传统的城市中非常好地互相配合着,构建出一个个既有家国秩序,又有宜居环境的中国城市。平遥古城作为中国中原地带的建制城市,充分体现了中国“礼制中庸”的建城思想,同时在城市选址、民居院落、城市景观的处理方面则又体现出对“天人合一”理想人居环境的追求。丽江古城是在比较艰苦的自然环境下,由商业贸易集镇发展起来的城市,因此在大的格局上首先充分利用了山、水等自然要素,并形成了看似无序实则有机的城市形态,但是随着后期中央政府统治的加强,在城市布局以及民居院落中亦体现出规制的作用。(2)多元文化的交融和共生中国的世界遗产城市虽然在起源、历史发展、物质形态等等方面都迥然不同,但是它们在历史上都能以开放的胸襟、兼容并蓄了多元文化和多元社会阶层。 平遥商帮在走南闯北的过程中累积了无数的财富和经验,城市的繁荣带来了文化和宗教的传播,同时能工巧匠云集,造就了精彩纷呈的平遥古城。丽江古城是滇川藏大三角民族文化交汇之地和重要的“茶马古道”。世代居住在这里的纳西族先民吸纳汉、藏、白等民族优秀文化,创造了自己独特的文明。澳门历史城区是16世纪中国对外的一个窗口,随着传教士、商人的跨海国际航行,促进了西学东渐和东学西传,见证了东西方美学、文化、建筑和技术影响力的交融。(3)文化的多样性表达历史城市是世界上各个地域的人们在特定的自然、社会和经济等背景下形成的城市型聚落,是一种集体智慧的体现。历史城市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具有特定社会结构或者经济分工和联系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并形成了相对平衡稳定的状态。其内涵既有显性的物质形态方面的杰出表现,又有隐性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集中反映,在人类的经济史、文化史、社会史、技术史等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 中国世界遗产城市保护的借鉴意义中国的世界遗产城市的保护与发展体现了中国的历史城市在保护与发展方面的不断探索。(1)乡规民约与居民自发性保护的重要性乡规民约往往市中国历史城市智慧的体现,其重要性亟需得到重视。在丽江,东巴经中说,人与“署”(整个自然界化身的超自然精灵)本来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后来贪婪的人类过分侵扰自然,污染河流,乱砍滥伐,滥杀野兽,冒犯了“署”,结果兄弟成了仇人,人类遭到大自然的报复,洪水横流,百病丛生。人类在惊恐无奈中只好祈求神灵、东巴教祖师和大鹏神鸟来调解。最终,人类与自然这两兄弟约法三章,人类可以适当开垦一些山地,砍伐一些木料和柴薪,但不可过量;在家畜不足食用的情况下,人类可以适当狩猎一些野兽,但不可过多;人类不能污染泉溪河湖,劈山炸石,在此前提下,人类与自然这两兄弟又重续旧好。在平遥,自古以来民间自行组织捐助保护古城,维修文物等公共设施,代代相传,蔚然成风。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文物管理机构瘫痪,但是平遥古城的文物保护工作者和居民想方设法冒风险保护文物,使得城墙、市楼、文庙大成殿、清虚观等古建筑和传统民居免受大的破坏。(2)“保护古城,建设新城”——1980年代城市规划的创新实践如果说新中国成立后在老城外的零星建设是当时经济条件下的无奈选择,那么1980年代平遥与丽江在新的城市大发展阶段及时采取了“保护古城,建设新城”的城市规划理念,并且按照规划逐步实施,从而避免了历史城区的建设性破坏,避免了“千城一面”的命运,有效地保存了独特而又完整的古城风貌,因而在1997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3)“整体保护,和谐发展”——新时期历史城市保护与发展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新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世界遗产城市面临新的问题,更需要强调双重目标:保护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保护居民的利益。作为一个活态的世界遗产地,我们强调整体性的保护,而非单体纪念物式的保护。因此,保护的内容包括古城空间格局的保护,古城天际轮廓线的保护,古城传统文化的继承和传统经济的发展。在保留古城居民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公-私合作的长期的“循环式”的传统民居改善计划,一方面通过公共基金的补助和所有的符合条件的居民私人资金共同来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通过补助契约以及积极建立新的社区中心的形式使得居民乐于继续生活和工作在古城中,从而达到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王世福(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历史城市的综合价值与保护活化思考历史城市具有社会、经济、美学等综合价值,历史城市的保护和活化工作是文化自信与制度自信的表达。1、历史城市的综合价值认识历史城市的传统形态经由时间积淀而具有情感和审美方面难以替代的魅力。但是,在现代主义工业化、标准化、高层化、大规模建造城市的快速进程中,这种美往往被忽略,甚至被认为是一种代表落后的障碍。许多老城区,要么被高强度拆除重建地物质性置换掉,要么因低品质苟延残喘地物质性衰败着。在强调文化自信、制度自信的新时代,深刻地认识历史城市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美学价值,显得尤为重要。历史城市的社会价值,包括其文化承载与地方情境。历史城市作为人类建成环境的物质遗产,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国家与民族的文化演进信息,得以既存至今的都是不可复制的先辈古人的遗存,承载着最本原最真实的文化信息。同时,城市作为一种地缘关系的社会共同体,历史城区是地方集体记忆的核心载体,其情境往往是本地人共同默契的地方自豪感,或者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流动到外的本地人的乡愁。历史城市的经济价值,包括其区位价值与场所品牌。虽然经历了极大规模的扩张,但历史城市的区位始终是城市的中心之一,中国城市几乎不会因为新型现代商业中心的兴起而出现传统中心极度衰败的情况,这与中国城市人口的高密度及城市活动的传统喜好有关。因此,历史城区具有的中心区位价值也导致了拆除重建的单一经济逐利目标行为的盛行。在这样一个“失败”行为的反思中,值得指出的是历史城市的场所品牌是一种无形的经济价值,其地名、其文脉所携带的历史场所感,很容易经由市场营销获得巨大的品牌增益。历史城市的美学价值,包括其艺术审美与地方艺匠。历史城市中包含着古典、传统、地域等厚重感极强的艺术审美价值,或者与制度文明关联,具有鲜明的文化品格;或者与地方文化相应,体现特色的地域精神。由于城市历史演进的变迁,往往呈现出拼贴、并置与叠加的城市意象。值得特别关注的还有历史城市美学中的地方艺匠,包括地方性建造方式、空间习惯、工匠文明等,以及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相关的一系列空间承载因素,代表着一座城市地方性集体记忆的美学存在及与其历史传统的联系。2、历史城市的保护活化思考历史城市的保护是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基本文化使命,包括保存、保留、保护以及修复、维护等具体手段,其目的是设定建成遗产保护的底线,具有明显的物质性守护防卫性质。但是,活于当代、走向未来也是历史城市更积极、更重要的目标,活化工作的目的是衔接历史与未来,某种程度上体现着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自主创新能力及自信程度。在强调文化自信、制度自信的新时代,深刻地认识历史城市的保护与活化工作,是对历史城市综合价值的一种责任。历史城市保护的实质是价值重现,是文化自信的呈现。历史城市一定是拥有着相当丰富的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成环境,仍然,也必然装载着当代人以及后代人的日常生活。因此,历史城市保护是从面对、认识前人遗产开始,到指导、管控当代人的行为,并导引、教育下一代人的文脉意识,应是一种生生不息的代际文化行为。从这个角度看,历史城市保护必须促使建成遗产具有价值重现的能力,呈现其在日常生活中可感知、可理解的文化价值,而不只是博物馆式的冻结或者绅士化的断裂。这迫切要求历史保护规划从空间规划走向空间-社会规划。在全球化背景中,这种地方情境的营造就是文化自信的呈现。历史城市活化的实质是价值创新,是制度自信的表达。今天的我们,活化历史城市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汲取人类建成环境遗产的精髓以滋养当代的创造,并实现有别于现代主义带来的无趣且国际趋同化的城市。价值创新是历史城市从古城、旧城走向文化名城的关键,与一系列制度改革有关,包括如何建构有利于历史建成环境的维护、修补、更新制度,如何让历史街区活化工作不受种种现代规范和各类规章束缚,以及如何让历史街区的区位价值与场所品牌作为资源和动力释放到历史城市活化过程中,等等,其要义是建立过去对于未来的启示与引领。历史城市活化的制度创新任重而道远,也将是新时代中国制度自信的重要表达。冯斐菲(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设计所所长)对新时代历史城市的价值认识及保护要义的理解既然是笔谈,我就谈谈对题目里三个词的理解吧!新时代:看到题目的第一眼就想,什么是保护的新时代。任何时代相对之前都是新的,但只有在认识上、做法上都有比较彻底的改变才能被纳入历史,称之为新时代。北京提出的“老城不要再拆了”和上海提出的“以保护保留为主”都明确了一件事,即“不拆”,虽然这个要求很低,但考虑到“拆”占据了几十年,“不拆”确实是个贯彻了中央精神的划时代的政策。或许,保护工作就此能够真的进入一个新时代。价值认知:在这个没有了遗产快速灭失忧虑的新时代,首要该做什么呢?我认为是价值判定和总结。就是要挖掘这些不再拆的遗产里蕴含着什么文化内涵,进而判定其价值、归纳总结。如果没有对内涵价值的深刻认知,“不拆”就只会成为一道命令,不能深入人心,“这么破旧的东西为什么要保”这样的质疑永远会有,对风貌特色保护的做法也会流于符号化。譬如每次街巷胡同的环境整治都会把古旧的墙面贴砖刷色,在墙面上、门窗上增加一堆传统符号,即便是不拆,也被妆扮的面目全非,但还自认为这就是保护风貌了,殊不知历史的信息和厚重感就在这一次次的整治中消失了,直至把人们的认知搅乱。另外,如果没有对价值的深刻认知,即便是保护了遗产形体,亦无法让其展现独特的风采。譬如北京的传统中轴线要申遗,我们首先要解决自己是否深刻理解了中轴线是基于什么理念建立起来的,如“以中为尊的帝王思想、居中不偏的儒学思想、美善交汇于中的审美观”等,具有怎样的文化内涵和价值,然后我们才能向世界阐述其博大精深。保护要义:保护要义是个比较宽泛的词。通常会谈到原真性、整体性、可持续性等。但我觉得只有对遗产价值有了认知后再谈才更有意义。在新时代之前,这些要义也是被公认的,但理解却各有偏差,行动上更是南辕北辙。譬如打着文化保护的名义,风行了一阵拆除重建,打造一个个大唐盛世、康乾盛世,还自誉贯彻了梁思成先生的思想,夸口说100年之后也是文物。再之后又流行一阵把历史街区的居民、传统村镇的村民全部迁出,打造收费的旅游景区,全国开花,把旅游地产项目硬说成是文化保护项目。如今,对“不拆”的执行上又有了很教条的苗头,即“什么都不能拆”。历史街区、传统村镇都是具有生命力的,是不断生长的,我们要保护的不仅是历史建筑,还有里面的人和生活。对于质量堪忧的住宅应该允许拆除重建,让人住的安心舒适。对于个别断头胡同,应该允许打通,让交通顺畅,市政管线能铺设。对于在困难时期用红砖垒砌的简陋宿舍,应该可以在妥善安置居民后拆除建个微公园,只要这些改造都本着保护与传承的原则精心设计即可。保护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我们的文化遗产以及与其息息相关的生活方式和习俗长存,彰显我们独特的人文精神。但几十年来,以保护之名行事的动机太多,大规模拆除重建的是为了政绩升官,建设旅游地产的是为了赚钱,如今教条不拆的或许是为了保官。所以在新时代的开端,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阳建强(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系主任, 教授)建立科学的历史城市保护与发展观,避免盲目重建和大拆大建现象的泛滥1、历史城市的价值在于其历史的真实性与多样性历史城市通常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保存着大量历史文化遗产,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社会、文化和科技发展的历史见证,具有文献价值、历史价值、考古价值、美学和象征性的价值、建筑学的价值、科学价值以及情感价值等多方面价值。可以说,历史城市的文化遗产是活的历史教材,包含着从过去时代传递下来的信息,是历史记录的真实载体;历史城市凭借它本身的比任何别的地方保留着更多更大的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延续性与保持力;历史城市保存的历史信息越多越久远,其价值就越大越弥足珍贵。历史城市的这些历史底蕴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最具关键性和价值性,因此,真实性地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显得格外重要。2、历史城市的形成是长期演变与不断积淀的结果按照城市的发展规律,城市永远处于发展之中,从其起源、发展到衰败,历经不同时期的演变过程,其间所有事件、信息往往以各种显性或隐性的方式保留在其巨大的城市肌体里。历史城市往往是经过上百年乃至上千年的日积月累与不断沉积逐步形成的,其历史信息是由一系列不同时期、不同形式的多重历史要素所组成,正是因为过去与现代的交织,才显现出古城的丰富层次与重要价值。如古都南京延绵近2500年建城史和累计约450年的建都史,从公元221年开始,南京的城市建设就集中在明代都城城墙围合的空间内,积淀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拥有丰富的历史遗存和信息,记录了南京历史城市的发展演变过程,历史层叠价值巨大;巴黎城从公元4世纪建城至今,经历了从公元5世纪末6世纪初定都巴黎,到16世纪中叶,由中世纪城市逐渐向现代化城市转变的几个重要不同的发展阶段,最终作为一座古老而又美丽的世界名城,以其悠久的历史、独具的魅力以及丰富多彩的古迹名胜成为法兰西文化的骄傲。3、盲目重建和大拆大建违背了历史城市保护的基本原则当前出现的“重建古城”和“大拆大建”现象,大多以“再造、重塑历史”的文化之名和出于开发旅游资源目的,而且重建的规模与尺度较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仿古一条街远远大得多,通常提出按古城某一时期的样式在短期内整体重建,有的甚至按照主观景观设计和理想意愿,盲目拆除古城原有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其投资规模也十分巨大。这些做法严重违背了历史城市保护与发展的基本精神与原则,大规模的仿古不但破坏了历史环境的原真性,而且抹煞了城市发展的历史延续性,做作虚假的复建,不仅让现代人无法感受到历史底蕴,更无法从中了解到城市历史发展的历程。重建仿造的“古城”仅仅是其外部风貌与建筑风格的简单模仿,难以承载古城长期以来积淀的丰富历史信息和深厚文化底蕴,已失去了历史城市内在的历史、文化、考古以及情感等多方面的价值。而且,从城市财政来看,当前上百亿上千亿的大规模投资和重建古城的行为,将会带来了城市财政的严重透支和不可持续的发展危机。4、加强历史城市保护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历史城市保护与发展是一项十分专业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应基于城市综合系统,充分尊重历史城市历史价值和发展规律,将历史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将历史城市保护看作是实现城市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着最大限度地传递历史信息和最小干预的原则,从城市发展和文化传承的整体角度,注重保护的真实性、层叠性和多样性,根据历史城市的具体情况,通过专业性调查与评估,制定全面系统的历史城市整体保护与有机更新规划,永续保持和激发历史城市的活力。与此同时,尤其需要加强历史城市保护的日常规划管理与督察,理顺保护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健全保护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监督机制,协调好与历史城市保护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监督、检查名城管理实施,严格按照“两法一条例”的要求制定地方上的配套法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止各种盲目重建和大拆大建的破坏行为。边兰春(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应坚持“求同”和“存异”的基本价值判断北京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中进一步强化和突出了城市保护的整体性思想,但整体性保护思想的落实依然面临着诸多矛盾和艰巨挑战。老城是首都核心区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文化街区以胡同四合院地区为主要代表,是城市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社会关怀和文化复兴的关键所在。应对复杂的历史矛盾和现实特征,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应坚持“求同”和“存异”的基本价值判断,从中寻求历史遗存保护、整体风貌延续与社会生活演进三个主要方面协同关联的合理路径,并妥善处理好五个重点问题的关系。求同,就是理清和明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共同价值取向,坚持历史遗存保护的真实性,传统风貌延续的整体性和社会生活演进的延续性;存异,就是在求同的基础上,尊重不同历史文化街区中历史与现实条件的客观差异,注重分类引导与合理管控,通过多元参与,实现文化复兴与可持续再生。历史遗存保护、整体风貌延续与社会生活演进,是“求同存异”的三个主要方面。不同历史文化街区物质与社会环境多有差异,面临的主要问题各有不同,保护实施中与客观环境相对应的合理路径也是多样的,应存三者之异,不宜僵化统一;但同时,在这三个方面追求的基本价值导向是相同的,保护实施路径是相互协调的,应求三者之同,凝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共识基础。 实现“求同”与“存异”,应重点处理好五个重点问题。(1)保护与发展:注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思想的科学性和发展目标的合理性。历史风貌应整体保护,社会发展和环境改善应体现发展阶段的渐进过程,并通过规划和实施过程的公众参与促进社会公平。(2)整体与局部: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策略研究的整体性与组织实施的灵活性。局部地段的保护研究,必须建立在整体性研究的基础之上,才能有效实现小规模渐进式的保护与更新;局部地段的保护实践,应以合理的社区组织和生活单元作为重要参考,形成整体统筹而局部灵活的组织实施单元。 (3)风貌与生活:认识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价值的层次性和改善标准的阶段性。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多层次的有机整体,在实际工作中,风貌整治不应强制一步到位,而应基于内涵丰富的多层次价值设定保护目标;对居民生活标准的改善也应尊重居民自身条件和意愿,依据阶段特点逐步提升改善。(4)社会与人口:体现历史文化街区结构更新的互动性和疏解模式的多样性。社会结构的更新演替应以社会稳定为前提,避免剧烈变化,实现渐进和互动的社会结构变化;对于缓解突出矛盾所必须的人口疏解,可以根据居民条件和居民意愿,通过多种模式进行,既体现对特困人群的精准扶助,又体现对居民意愿的尊重和引导,避免疏解过程中的“错位”和“强制”。(5)政府与公众:实现历史文化街区政府干预的实效性和多元参与的积极性。在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重的保护机制中,在政府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的保护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对公共干预实效的动态评估和调整;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社会公众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认同和对历史文化环境的归属感认同,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有效结合是多元参与的基础,而积极的多元参与应当成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重要途径。阮仪三(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要继承“天人合一”的优秀传统中国自古以来,崇尚“天人合一”,对大自然怀有敬畏之心,当人类开始聚居,建立城市时,就把天时、地利、人和放在第一位。古代的先智们在许多言论中都有反映,如:《管子·乘马》,“凡立国度,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则沟防省。因天材,就地利,故城廓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对后世筑城多有启迪。纵观我国许多著名的古城大多遵循了这些原则,非常讲究城址的山川地脉,妥于安排城市的位址以及城市与周围山川的联系。在城市内部也从来不大拆大建改变原来的地形地貌。2500年前伍子胥在规划建设苏州城时就提出了“象天法地,相土尝水,立水陆门八,造大城”,《越绝书》的名言。仔细阅读这几个字,中间含有丰富的哲理,建造一座城不仅要遵循在天地中的地位,还要仔细地研究、观察它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然后考虑到苏州处于水网地区,要有河流进城,立八个陆门,八个水门,才能满足这个大城市的需要。苏州古城现在已经有2500多年的历史了,现在看来,古人的智慧还在指导着今人的实践,你不按照着“天人合一”的原则,大自然就会毫不留情地报复你。苏州古城在宋代就绘有著名的《平江图》,图上画出了三横四直的主河和纵横交错的街河。宋代的《吴郡志》上写道:“吴郡号为泽国,因震泽(指太湖)巨浸,东接五湖,又东注入城门,纵横交错,居民赖以灌溉,凡舟楫舆贩,悉由是而旁通焉,故桥梁是为多”。《吴郡图经续记》上也有一段文字:“隋开皇九年,平陈之后,江左遭乱。十一年,杨素帅师平之,以苏城尝被围,非涉险之地,奏徙于古城西南横山之东,黄山之下。唐武徳末,复其旧,盖知地势之不可迁也”。这是说隋代曾因苏州原地无险可据,可是过不了三十年,苏州还是在原地复兴了。这是由于苏州城里的房舍虽然在战争中被破坏了,而这些河道与苏州人民的生活休戚相关,是千百年经营的命脉,人民是不会轻易抛弃的,所以,另择新址是不符人民的意愿的,也是脱离了人和、地利的实情。被称为“东方威尼斯”的苏州城,在1940年代,城里河道总长80km,而现在填掉了许多,因为水运消失了,都改成了公路,河道又失去了治理,都成了垃圾河,河水又脏又臭,填埋河道拆桥修路,成为重要的市政工程。到1972年,河道填去了一半,只剩下38km长了。河少了,既排水不畅,下大雨又不能积蓄余水,这样从1970年代开始,城里下大雨就常常要遭水淹,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最苦的是老百姓,几乎家家进水,那时际都用木马桶,水一淹马桶就翻了,苦不堪言。后来在城里装了大水泵,一下雨就赶快启泵排水,一直至今。我在1997年做的苏州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中,就按明代的河渠图着意地恢复已被填没的河道,这些老河道上,还没有大的房屋与设施,重新挖出来是可能的,虽然现在小河与城市交通还有居民的日常生活关系似乎不密切了,但这是苏州古老的命脉,保护苏州城里的河,也就能保住一分苏州古城的神韵,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天人合一的历史典范。无独有偶,去年武汉、南昌都被淹了城,也都说是把原有的湖泊填掉造成的。我曾经做过湖南凤凰古城和浙江慈溪古城的规划,都对他们不注意河道的保护作严肃的批评,凤凰是在沱江两岸增建房屋,缩小了河面,又把原来过河的汀步桥墩改建成楼阁式的拱桥,硬是阻断了河水,于是发大水,历史上从未被水淹过的小镇遭了大灾;慈溪也是填掉了好几条大河遭了灾,这些城市的领导人我都当面说过狠话,这些话都应验了,吃苦头的是老百姓,领导人说不定早就因为发展城市经济建设有功升官了。所以,我们不能一味地追求高、大、洋、怪异,而要从老祖宗、老家园、老乡情里去寻觅、去思考,从根上来思考,一句话“天人合一”,回归自然。 (以收稿时间为序,由于篇幅原因略有删减)修回: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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