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1-05-17 点击:1283

为了全面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办公厅200785日发布了《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同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研究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有关政策措施,确保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规划》通过回顾总结我国减灾工作取得的成绩,研究减灾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充分衔接国家和有关部门相关防灾、抗灾和救灾的规划,从综合的角度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规划》提出,要将综合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加强国家综合减灾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加大减灾投入,培育和发展减灾专业队伍,推进减灾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促进规划的落实。各地区要根据《规划》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性综合减灾规划,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做好相关规划的编制和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