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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和城市空间发展(王兰) 发布时间:2015-02-03 点击:2608

伦敦和洛杉矶的中产阶级化引发社会服务设施被迫搬迁的证据(Evidence of Gentrification-induced Displacement among Social Services in London and Los Angeles)
本篇文章关注于目前中产阶级化研究中两个较少涉及的领域,即中产阶级化过程是否导致为原住居民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设施被迫迁出,以及这个迁出的过程在不同类型的中产阶级化过程中存在什么不同。
研究选取1998-2008年10年间伦敦(大伦敦)和洛杉矶(郡)两个城市区域中8个中产阶级化地区的社会服务设施进行研究。这10年正好涵盖了西方城市1990年代城市中心衰退因中产阶级化而好转、到21世纪初地产泡沫带来中产阶级化发展的高潮。同时,选择伦敦和洛杉矶是考虑这两个城市区域经历的不同类型的中产阶级化过程。从空间上,伦敦的中产阶级化主要围绕强大的市中心发展;而洛杉矶作为多中心城市,其中产阶级化是围绕新建的社区和自然风景区而发展。从时间上,伦敦中产阶级化过程出现相对更早。从中产阶级化背景上,洛杉矶具有更为复杂的美国式社会民族冲突。该研究选取的这8个社区在1998-2008年间都经历了明显的中产阶级化过程,社区内都分布有丰富的社会服务设施。
为选取研究的社会服务设施,作者建立了选取体系,包括三个维度:①1998-2008年间没有地址变迁的社会服务设施;②1998年存在但在2008年消失的社会服务设施;③在1998-2008年间进入研究社区的社会服务设施。选取过程坚持两项原则:①多样性原则,即尽量包含更多的服务设施种类,不仅包括如提供食物、就业辅导、防止虐待等直接服务设施,还包括为弱势群体呼吁权利的间接服务设施(如艾滋病宣传教育站);②方便选取原则,即选择其中愿意合作和接受访谈的服务设施。最后研究选取了81家社会服务设施进行研究。
该研究通过调研和访谈收集案例公共服务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目的、基金支持、选址的原因、在1998-2008年间的变迁情况、变迁是出于自愿还是受到中产阶级化的影响。基于基础数据,研究将这些设施按照变迁情况分为5类,分别是:自愿留在原地、非自愿留在原地(困陷)、自愿迁出、非自愿迁出(迫迁)和受到间接的迁出压力。最后将迫迁的社会服务设施在空间进行落点,分析其空间分布的规律,并对两个城市进行比较。
首先,研究结果显示在81家社会服务设施中,6%的社会服务设施出于自愿留在原址。而超过半数的社会服务设施都非自愿的留在原址,即困陷。困陷在原址的设施受到绅士化的影响无法迁出或者扩张,因为在一个绅士化的城市中找不到其他合适的地方搬迁,导致很多服务设施面临一个艰难的选择,要么困陷在原地要么彻底消失。
其次,28%的服务设施表示,出于扩大规模或者靠近服务人群等目的,他们自愿迁出。另有21%的表示他们的迁出并非自愿即被迫搬迁。迫迁的服务设施具有如下特点:①空间分布并没有明显的集聚现象;②服务人口规模小于平均水平;③资金来源更多依靠捐助而不是政府资助;④间接提供服务的设施相比直接提供服务的设施更容易迫迁;⑤设施主要服务对象是最弱势的社会群体,比如流浪汉、精神障碍者等。迫迁的过程主要有三种类型:①中产阶级化带来的租金上涨导致社会服务设施无法支付高额房租而迫迁;②政府主导的城市再开发强制这些设施迁往他处;③随着中产阶级化的发展,新入驻的高收入人群不满这些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服务设施而迫使其迁出。
最后研究显示很多社会服务设施虽然没有迫迁,却感受到中产阶级化带来的迁出的压力。这些压力主要包括空间、功能和居住人群的变化、邻避(Not In My Back Yard, NIMBY)以及服务人群大量流失等。
该研究对两个城市中社会服务设施的变迁情况进行比较,并未发现显著的差距。只在受到间接的迫迁压力方面,伦敦(48%)和洛杉矶(85%)展示出明显的不同。这可能是源自如下原因:①伦敦的中产阶级化过程开始更早,很多社会服务设施已经适应了中产阶级化的影响;②洛杉矶的流浪汉比例更高,相对的邻避情况也更明显;③伦敦的社会服务设施主要由政府资助,而洛杉矶的服务设施主要由社会捐助支持;④洛杉矶的中产阶级化过程面临更多因为种族问题而引发的矛盾和压力。
本次研究的结果显示,尽管在中产阶级化影响下社会服务设施的迫迁是一个很重要的现象,但社会服务设施受困陷于原址的现象更为普遍。社会服务设施困陷在原址及其受到的迫迁压力显示了这些设施留原址对其自身也并未有利,服务人群的迁出会导致其服务水平的下降。最后作者指出,未来可以进一步研究社会服务设施是如何被困陷在原址,困陷在原址的服务设施是否可能抵制进一步的中产阶级化,以及困陷的社会服务设施是否掩盖了中产阶级化的不良影响。
来源:DEVERTEUIL G. Evidence of gentrification-induced displacement among social services in London and Los Angeles[J]. Urban Studies, 2011, 48(8): 1563–1580.
(供稿:邱松)

“新功能需要老建筑”:新加坡的中产阶级化审美和艺术('New Uses Need Old Buildings': Gentrification Aesthetics and the Arts in Singapore)
中产阶级化的概念源自西方发达城市的城市更新研究。但在新加坡,中产阶级化一词很少被使用。和西方城市中自发形成的、由居住引起的中产阶级化过程不同,新加坡的城市更新主要是政府引导的、在市中心区进行商业和办公为主的开发建设。尽管如此,新加坡的很多城市更新过程中都显示出中产阶级化的特征以及中产阶级化的审美倾向。这篇文章关注新加坡艺术文化引领的城市更新,将重点放在城市更新过程中中产阶级化审美的部分。
自1819年英国人建立新加坡港到1965年新加坡独立,新加坡的市中心人口长期低速增长,形成以店街为主要形式的市中心建筑风貌。到了1970年代,市中心出现房屋存量不足、市区拥挤、污染严重的问题,同期政府在郊区新建了大量政府补贴的住宅项目。在此背景下,政府清除了市中心贫民窟,为新的政府办公、零售、商业和住宅项目腾出空间,并由此引发人口从市中心的大量迁出。
1986年,城市再开发局(Urban Redevelopment Authority,URA)首次颁布以保护为主题的规划——中心地区结构规划,对历史保护地区土地使用和建筑设计进行监管。进入21世纪,新加坡政府开始关注通过发展文化艺术,建设创意城市。艺术和文化被认为可以激活市中心空间活力,而创意集群则被认为是将艺术家在空间集聚的重要途径。
和很多西方城市中艺术家自发地被市中心低廉的房租和真实的城市生活所吸引不同,新加坡的艺术文化发展是由政府出于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目的而引导发生,例如小印度的艺术地带。小印度是新加坡的历史保护区,在1995年由房屋和发展委员会投资,对其中部分店屋进行的维修改造。随后在政府的支持下在Kerbau 街附近建立艺术地带,并由政府提供高额租金补贴,吸引艺术家入驻。
小印度历史保护区的城市审美环境对小印度艺术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入驻的艺术组织机构认可历史建筑和周边历史保护区环境的审美价值。艺术家表示从小印度多样化、动态的城市审美环境中可获取创作灵感。此外,小印度的混合用地提供了丰富的商业和服务设施,艺术家可以从中方便的获取创意工作需要的材料,并享受方便的生活服务。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小印度的艺术文化和日常生活的融合正是政府规划设计的结果。政府通过政策设计和城市规划将小印度艺术地带和混合功能的商业区进行融合,并靠近高收入人群的住区。
尽管有政府的政策和规划支持,入驻小印度艺术地带的艺术家还是面临很多审美化方面的挑战。首先是空间不足问题,店屋进深很大而面宽不足。这导致几乎所有的艺术组织都表示展示和排练的空间不足。其次是保护规划限制了历史建筑的使用功能及其内外部的设计改造。在建筑使用功能方面,店屋被严格的作为创意办公、排练、表演和仓储所用,而不能作为居住所用。在建筑审美方面,和很多其他城市艺术家可以对其工作场所和室外环境进行创意设计改造不同,新加坡的店屋不允许艺术家改变历史建筑的空间和外观特征。
最后除了物质空间的限制,艺术家还面临来自原有社会环境的压力。在周末,小印度会成为整个新加坡南亚移民集聚的场所。集会带来的垃圾、噪声和交通拥堵给小印度的艺术家带来困扰。
现状小印度地区的艺术文化发展已经溢出了Kerbau街的艺术地带,带来第二波的中产阶级化。在完全没有政府补贴和支持的情况下,创意工作者自发地选择入住一些小印度核心保护区周边的店屋。正因为这些店屋没有政府的严格管控,吸引了大批新的艺术和媒体创意人群入驻。
通过研究发现,小印度艺术地带发展中具有诸多中产阶级化的特点,政府在城市更新中的主导作用明显。研究透过小印度艺术带的案例,展示了中产阶级化审美在新加坡城市更新中所产生的影响和限制。尽管不同城市中的城市更新的过程总体来看有相似之处,但是各个城市中发生的背景、内容和产生的结果却各有不同,同样的中产阶级化一词在不同城市中的含义和语义也呈现多样性。
来源:CHANG TC. 'New uses need old buildings': gentrification aesthetics and the arts in Singapore[J]. Urban Studies, 2014 (Special issue article: Locating gentrification in East Asia):1-16.
(供稿:邱松)

区域文化吸引区域间移民(Regional Cultures Attracting Interregional Migrants )
该研究通过区域文化特性与人群的迁移的相关性分析,反映出区域文化价值观对于区域形象的影响。研究建立在充足的理论基础上,并且通过数据分析得出流动人群对于迁移区域的选择倾向。
Florida的著作《创意阶层的崛起》使城市研究关注到城市文化及其他非经济类因素。他发现城市的文化可以吸引创意阶层的迁入,而这一部分人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文化氛围代表城市对于文化多样性的开发度和包容度。该研究通过明确的方法分析了文化氛围的形成因素,及其对于区域间人口迁移率的影响。研究包含区域的经济因素和文化因素对于人口流动的影响分析。研究数据中,文化价值数据来自欧洲五次社会研究成果,该研究成果从个体的角度出发,包括14个欧洲国家的119个区域;人口迁移数据来自欧洲统计局对119个区域间的人口迁移率分析。该研究只针对国家内部不同区域的人口迁移分析。
研究的理论支撑来源于既有的理论和方法,主要研究问题包括以下三方面:①城市结构变化是否会引起某类文化的兴盛,或者说某区域的文化是否受当地的固有的传统文化影响,因而不会因城市结构的变化而变化;②区域的文化价值存在于每个人的潜意识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打造反映大众文化价值取向的文化设施,从而塑造地域的文化形象;③如何通过研究数据来表现大众的文化价值观,进一步比较不同区域的文化发展模式,并评估哪种模式对于人群的迁移更有吸引力。
针对第一个问题,该文章引用了Claude Fischer关于城市亚文化群形成的理论。该理论认为,城市化程度和经济现代化程度是两个城市的结构性因素,其发展变化可以催生出不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导向,进而改变城市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制度。地域特有的文化属性也会受到当今主流文化的冲击,亚文化群的发展会影响当地原有的传统文化和行为模式。同样,经济现代化对于文化价值观也有直接的影响,例如前工业时代的个性解放集中体现在权威制约的放松、生活方式和文化多样性的开放度和包容度等。Talcott Parsons甚至说,城市的发展就是不同文化价值的融合过程。Eisenstadt的适应性假说认为,文化的现代化进程也是多样化的;文化的具体演变形式还是因地域特性而有所差别,不同的文化不能以统一的范式对待。
针对第二个问题,文化价值观影响了人群的行动目标。对于个体而言,文化价值观影响了人们诠释问题的方式和行为的出发点。价值观反映了人们解决人际关系和争端等具体问题的方法。同样的,地域内的这些行为、准则、机构、组织,甚至产品和服务都会通过多样的方式(例如非正式的私人渠道、媒体和产品服务)影响到其他地域的人群,进而影响到地域形象的塑造。
第三个问题关于地域文化评定方法。本研究借助Schwartz的价值评定体系选取了4个文化因素,包括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社会和谐因素和传统主义因素。这4个文化因素内共包括了14项评估条目。其中享乐主义表达了个体对于社会交往的意愿,表示人们参与公共场所内发生的社会活动的意愿;代表了地域文化形象的3个特征,即社会关系,行为模式和文化设施。利己主义表达了个体对于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表现在个体对多样文化的参与度和兴趣度。社会和谐因素表达的是社会稳定性对于社区生活和社会公正的积极影响。最后,传统主义代表了特定区域对传统行为、传统生活模式以及社会规章的遵循,具体内容包括对父母权威的敬重,对社会政体的尊崇,对民族信仰的坚持。
在实验数据分析阶段,该研究将人口净迁移率作为因变量,将城市化程度,失业率和国内人均GDP产值3个社会结构性因素,以及研究选取的4个文化因素共7个因素作为自变量进行多次回归分析。在第一轮分析中,本研究将7个变量因素逐个添加进入分析,分析其对于迁移率的影响;在第二轮分析中,研究控制了社会结构性因素的变化,重点分析不同文化因素对于人口迁移率的相关性影响。分析结果表明,失业率、社会和谐程度以及传统主义因素对于人口迁移率产生消极的影响;人均GDP产值、城市化程度,享乐主义以及利己主义对于人口迁移率产生积极影响。失业率对于迁移率的影响占28%,社会和谐因素和享乐主义对于迁移率影响占8%和6%,传统主义占4%,利己主义占3%,都市化程度占2.5%,所有因素都与结果显著相关。
本研究最终得出三点结论:①城市结构性因素和文化因素均对区域间的人口迁移产生影响。②个体迁移更倾向于选择具有享乐主义和利己主义精神的地区,尽量避免传统主义和社会和谐程度高的地域。③在该研究中,社会和谐因素与结果呈明显负相关,这一点与研究最初的假设相反。为此本研究做出假设解释:①数据本身存在局限性。②松散的社会关系,更有助于自由的、强调自我的发展,避免了过多的社会关系羁绊。③社会和谐性更应该作为人口流动导致的结果而非诱因,人口迁移率高的城市,社会分异性越高。因为社交网络的多变导致个体之间很难建立起长久稳定的社会关系。
来源:HIRSCHLE J, KLEINER T M. Regional cultures attracting interregional migrants[J]. Urban Studies,2014, 51(16): 3348–3364.
(供稿:董博)

中国半城市化地区城中村的非正规性及其开发和拆除(Informality and the Development and Demolition of Urban Villages in the Chinese Peri-Urban Area)
中国城中村的命运引发了研究和政策方面的关注。有两个重要的问题悬而未决:①是什么导致了有序的中国城市中的非正规开发?②农村再开发能否消除这种非正规?
全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论述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思路。
作者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中国在过去30年经历了快速城市化,向城市迁移的农村人口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大都市的半城市化地区。早期研究集中在农民工的社会结构和被劳动力市场排斥方面,近期才有了对他们居住的关注。
本研究试图在中国城市的背景下,追溯非正规开发的原因,并审视中国近期的农村拆除政策。研究比较了中国不同城市以及其他国家城市的非正规开发,总结出政治经济制度对非正规居住的发展过程和管理的决定性作用,为本次研究中国城中村非正规开发提供了理论框架。
第二部分回顾了产权、非正规开发和非正规居住的相关研究。
非正规开发的核心概念在于土地的产权问题。各类文献在非正规居住分类上有很多差异。在拉丁美洲三个城市的研究中,棚户区意味着房屋开发和占用没有征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对合法土地进行非法的私人再分割。对中国的非正规居住概念的理解需要区别其土地开发和土地所有的合法性。同时,在不同问题下,非正规居住的定义是不同的。过去对非正规居住研究的不足在于缺乏对各方面细微差别的研究。
第三部分提出了导致中国城中村非正规开发的四个原因,分别是:①二元及碎片化的土地所有权。为了节约拆迁成本,农村的原始位置可能继续由集体保留,导致了半城市化地区二元并列的土地所有权。②松懈的土地管理和开发控制。城市规划只覆盖了国有土地,农村家庭可以在极低的控制下建设扩展他们的房屋。③非正规服务的供给和管理。农村的基础设施非常不发达。政府从村民手中拿地获得了收益却不投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不足会导致非正规供给增加。④农村管理边缘和模糊的状态。由于市政府对城市发展的倾斜,农村管理边缘化,实际由股份公司控制了村民的集体资产;这样有利于城中村的经济活力,但导致了职责更加模糊。
第四部分论述了土地征用后非正规开发的存留。
非正规的城市秩序在农村土地征用中并没有消失,而是以两种方式存留了下来。第一种是将土地补偿作为国家正规开发管理外的经济发展土地,导致了复杂的土地权属从而缺乏正规开发控制,反而加剧了非正规开发。第二种是存留在由繁荣的租赁经济所建立的城中村内动力中。因为出租经济给当地失地村民一定的经济回报,因此他们会维持这种非正规开发。
第五部分作者通过访谈,调查了分别位于北京、上海和广州的三座城中村,从而在综合性的叙述中探寻了非正规开发的维度。
北京唐家岭因为邻近中关村产生了极大的住房需求。村民和私人公司建造了标准化的白领公寓。这种非正规开发有助于提高地区活力和对当地市场需求的响应能力。2010年官方启动再开发项目,房东和当地村民将在项目完成后回迁。这个案例表明了尽管非正规开发会与上文提到的城中村内动力一起持续下去,其发展将走向与正规经济一体化,以产权的重新分配为结尾。
上海高家浜位于市中心。这个案例中的非正规开发产生于复杂的所有权结构。由于碎片化和模糊的所有权,以及村民缺乏与潜在开发者协商的权力,综合性的正规再开发过程未能顺利展开。
广州猎德位于城市的新中心。由于管理、政治和法人组织的联合,当地对于补偿的讨价还价很激烈。市政府为打破协商僵局而对赔偿面积做出让步,反而导致后来村民要求更高的赔偿。在2008年开始的再开发新阶段,市政府开始实行“一村一政”,并放松了它的法定密度控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非正规的存留。
这三个案例显示了不同城市中非正规开发产生的原因和再开发方式的差异。作者认为非正规开发的产生是由于城市资源正规使用权利的模糊。三个案例通过比较政府不同举措下城中村的非正规开发与再开发,论证了作者的观点:非正规开发的源头和轨迹反映了管理机构对城中村内有争议的资产行使处罚的力度。
第六部分基于对三个城中村的分析,作者提出非正规开发已经融入了城市-农村二元化制度,并在市场导向的发展中不断扩大。二元结构导致村民不能向开发者出售土地,再加上农村土地松懈的管理,村民被允许通过自主开发将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在零碎的土地征用和城市管理被迫向农村延伸的过程中,复杂的土地所有权加剧了非正规开发。国家希望通过城中村的拆除以正式的土地开发来获得更可控的空间。然而,非正规开发并没有根除,而在某种程度上维持和变换了。
由于国家、资本、土地和村民之间关系的不同结构,非正规开发和再开发中的正规化的过程是不同的。中国严格的二元土地管理制度背景下发生的非正规开发,究其原因在于二元土地所有权体系在各方面阻碍了正常的土地市场行为。作者指出,如果全城范围的城中村再开发项目都成功,村民和开发商合作伙伴将获益,但农民工的数量将因无法获得工作而减少,城市经济则将因低技术劳动力的缺乏而受损。
来源:WU F L, ZHANG F Z, WEBSTER C. Informality and the development and demolition of urban villages in the Chinese peri-urban area[J]. Urban Studies, 2013, 50 (10): 1919-1934.
(供稿:徐望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