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域总体规划探索
2006年7月,浙江省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省范围内的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得以全面启动。该意见明确提出,县市域总体规划要将整个县市行政区域作为规划区进行统筹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的全覆盖,借以打破规划城乡分割的格局。今后,县市都要将城市规划区扩展到整个行政区,将城市总体规划拓展为县市域总体规划,努力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以后,可以不再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这项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突出以城带乡,切实提高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水平。浙江省领导提出四个需要特别把握好的方面,其中,无缝对接要求提出,县市域要与重要的上位规划对接,深化、细化上位规划提出的框架性目标和要求;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实现对接,充分认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具有统领作用;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对接,全面实施两个规划同步编制、同步报批、一并核准,实现两个规划在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上的协调统一。而强化空间管治则要求在县市域空间范围内全面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的范围。
浙江省的县市域总体规划可谓国内总体规划层面的一次开创性尝试活动,它力图适应快速经济增长和城乡结构转型发展需要,以县市为基本单位,在城乡空间范围内,以空间为核心要素,推动诸多范畴的协调和统筹发展。
来源:浙江省有关文件,新华网浙江频道